全国服务热线:0371-55658633

14年专注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标志设计:为您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设计,保证您满意,不满意全额退款。
专利代理:免费为您开发专利点,保证15个工作日内拿到专利受理号。
商标代理:保证所有的商标案件当天上报国家商标局。
版权登记:2个月左右拿到证书。

卖“aj”标“乔丹”侵权吗?

阅读:955   发布时间:2020-07-16 17:08:51   

球鞋在男孩子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和女生心里的包不相上下。就如那陈年老梗所说,要是男生愿意让女朋友踩着他的“aj”亲他,那说明是真爱了。


提到“aj”(Air Jordan,中文名:飞人乔丹)系列球鞋,大部分的体育爱好者可能都不陌生,它是美国耐克公司旗下以史上最著名的NBA球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命名的系列球鞋。


而位于福建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享有“乔丹”注册商专用权。


     “乔丹”商标权与姓名权之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两件因销售“aj”球鞋但标注“乔丹”而引发的上诉案件。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公司)认为,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酷买网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简称亚马逊公司)在天猫、亚马逊等渠道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字样,侵害了乔丹公司就“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故请求法院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微信图片_20200716170819.jpg

(涉案球鞋售卖页面截图)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乔丹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乔丹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乔丹公司主张,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在销售“aj”球鞋的过程中使用“乔丹”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而酷买网公司与亚马逊公司则主张其在销售耐克“aj”球鞋时使用“乔丹”是基于“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授权,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电话:0371-55658633 QQ:163378608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56号绿洲银郡2号楼25层

Copyright © 2013-2025 henanbopai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博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郑州博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豫ICP备13025026号-1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郑州智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