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家饮品店因取名为“警茶”引发关注。
该饮品店招牌为白底蓝字,写有“警茶”二字,店铺玻璃上张贴着戴蓝色帽子、穿蓝色服饰的卡通图案。
5月14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表示,涉事店铺的招牌和相关标识已被拆除。经营者刘某在今年3月5日已经提交了饮食服务上的”商标,商标名称还真就叫“警茶”:广西那坡县“警茶”饮品店,2020年5月就登记了,应该是全网最早的“警茶”饮品店,只是2023年11月时,那坡县“警茶”饮品店更名为那坡县“茗茶”饮品店,不知道更名是不是因为投诉压力大。此外,还有2020年8月成立的湖南娄底市娄星区警茶小吃店;
2023年6月登记成立的云南楚雄市警茶饮品店(该店2024年6月已注销)。另外,此前也已经有多个主体申请过多件“警茶”商标,当然,中文“警茶”商标目前无一例外,全部驳回。(83832481号警茶商标申请人,为广州市增城警茶饮品店经营人)
关于“警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增城区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店铺取名没有问题,但结合其店铺张贴的疑似警察的卡通形象图案会让人产生误解,“将向有关部门反馈,研究其是否违反规定”。
工作人员同时解释:该名称由申请人自主提交,随后由系统审核通过。
系统审核通过,意味着该名称在形式上初步符合相关规定。但在现实应用中是否合规,不能仅依赖系统审核结果,还需综合考虑背景信息及图像元素等多个方面。
那么,是不是所有饮品店都不能使用“警茶”作为logo展示?杭州好搭档,还有苏州公安的限量版“警茶”,疑似不对外经营。云南秦某个人名义,2024年2月申请的“警茶”商标,与苏州公安的“警茶”中英文字样完全一致,不得不说,无巧不成书~所以,是不是所有含有“警茶”的商标都不能核准注册?警茶小王子的实际使用情况尚且不知,欢迎有知道的热心读者留言。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最后,突然想起在街头看到的"饭醉团伙”饭店,大家觉得会有人申请过商标吗?